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科灵芝孢子油,以及灵芝孢子油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灵芝孢子油产品是保健食品界的一个异类,灵芝自古以来就被称为人间仙草,有各种功效,因而引起消费者的好奇,所以有必要让大家了解灵芝,灵芝孢子,灵芝孢子油,科学客观的说明他们的区别,让消费者明辨是非,本文先从大家关心的也是业界争论最多的灵芝孢子油的成分三萜说起,如有兴趣,欢迎讨论或者私信。
灵芝三萜和总三萜到底是不是同一个概念
目前,市场上灵芝孢子油产品数量很多,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不下几十个品牌的灵芝孢子油,在销售灵芝孢子油产品过程中,几乎所有厂家都在灵芝孢子油中的三萜含量上作文章,都在比较三萜的含量多少,我的三萜含量高,我的产品就比你好。在市场上的灵芝孢子油里的三萜根据保健食品批文上的批注,有的是以总三萜来标示,有的以灵芝三萜来标示,有的厂家的灵芝孢子油中三萜含量没有其他厂家的含量高,就在灵芝三萜和总三萜的概念上来让消费者混淆,说虽然我的灵芝三萜含量没有你的总三萜含量高,但是我的灵芝三萜是有效三萜,你的总三萜还含有其他无效三萜,所以你的总三萜虽然含量比我高,但是里面的灵芝三萜没有我高。为了说清楚灵芝三萜和总三萜,我们以业内比较有名的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出品的灵芝孢子油作为例子来说明灵芝三萜和总三萜的关系。
据查,南京中科药业有两个灵芝孢子油产品,分别是中科牌灵芝孢子油(批文是:卫食健字(2000)第0642号)和中科创新牌灵芝孢子油(批文是:国食健注:G20100316)
在中科的天猫店上可以查到这两个产品:
我们看在中科天猫店上中科创新牌灵芝孢子油关于灵芝三萜的介绍:灵芝三萜是在灵芝中发现的一类三萜类化合物,学名灵芝总三萜(这个意思就是说灵芝三萜和总三萜就是一回事),而下面又说灵芝三萜作为灵芝总三萜中重要的活性成分(这个意思就是说灵芝三萜只是总三萜的一部分),有点自相矛盾,一会说灵芝三萜和总三萜是一回事,一会说又不是一会事,让人糊涂了。而在具体的标示中写到灵芝三萜(非总三萜)21g,又表明灵芝三萜和总三萜不是一回事。
我们接下来看中科牌灵芝孢子油的宣传:
中科牌灵芝孢子油是以总三萜含量来宣传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科牌灵芝孢子油(批文是:卫食健字(2000)第0642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标志性成分或有效成分是以总三萜来标示的,而中科创新牌灵芝孢子油(批文是:国食健注:G20100316)保健食品证书上标志性成分或有效成分是以灵芝三萜来标示的。
为了进一步了解中科这两个产品的有效成分三萜为什么会标示不一样,是不是灵芝三萜和总三萜确实是不同的概念,我们在相关网站查阅了中科这两个灵芝孢子油的企业标准和对三萜的测定方法。
灵芝三萜的测定方法
总三萜的测定方法
我们对比这两个中科生产的灵芝孢子油的企业标准中灵芝三萜和总三萜的测定方法,发现这两个测定方法一模一样,只是把文字总三萜换成了灵芝三萜,从检测方法来看,灵芝三萜和总三萜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因此,灵芝三萜=总三萜。那么为什么中科要把总三萜换成灵芝三萜来标示呢,最大的可能性是中科创新牌灵芝孢子油在申请保健食品的批文过程中(2010年申请的,而中科灵芝孢子油是在2000年申请的),按评审专家的意见的要求,把总三萜改成灵芝三萜(因为在2010年,随着学术界对灵芝的研究兴趣越来越广,学术界基本统一了对灵芝中三萜的叫法,从原来的总三萜改称灵芝三萜了)。
由此可见,在中科的天猫旗舰店宣称的灵芝三萜(非总三萜)是错误的,有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来源:齐鲁晚报
在“中科灵芝孢子油”的背后,若有若无地站着一个名叫“中科”的企业,这究竟是怎样的一家企业,也该有个像样的说法。
评论员 王学钧
“中科灵芝孢子油”终于还是吹爆了。日前,这款自诩可以抗癌防癌的“明星”保健品,被接到市民举报的深圳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虽然当事门店事先运走了大量涉案物品,“中科灵芝孢子油”涉嫌塑化剂超标、虚假宣传之类的丑事已经曝光,再像从前那样,大摇大摆地晃着“软黄金”的华丽身段忽悠人,恐怕是不大行了。
对消费者而言,这应该是一则喜讯。曾经上过当的人,可以因此而有所醒悟,不再那么轻易地让卖“狗皮膏药”的大忽悠们收自己的“智商税”。还未上当的,可以借此看清“软黄金”的真实成色,从而成功避开大忽悠们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给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点个赞。在保健品市场上,“中科灵芝孢子油”已经火了好些年,一直头戴光环,平安无事。此间,纵然不乏消费者有所质疑甚至有所投诉,但是,一直没见哪个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能像深圳这样,对销售“中科灵芝孢子油”的门店动真格。
作为一款“明星”保健品,“中科灵芝孢子油”早就该好好查查了。即便没人质疑与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把这款“神油”纳入监管视野,并有所行动。投放市场之初,“中科灵芝孢子油”就有些形迹可疑,其以一套华丽丽的说辞招摇过市。据说,这是“以中科太空灵芝孢子为原料,运用国际领先的常温纯物理破壁技术、超临界CO2萃取技术提取而成的一种新型生物制剂”,这种制剂“集中了灵芝孢子粉原生质中的灵芝三萜、有机锗和微量元素等活性成分”,长期食用可以增强人体免疫力,甚至可以治愈癌症。对于这些说辞,监管部门在其推出之初就应该有所警惕,主动核实其可靠性。监管执法再“谦抑”,也不能任凭一款疑似大忽悠的新品做大。其实,只需咨询一下真正的业内人士,就会知道,临床中没有把三萜类应用于抗肿瘤的治疗中,也没有大规模的临床实验证明三萜类有抗肿瘤的作用。
更有甚者,“中科灵芝孢子油”还拉来“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为自己做背书。在市场营销过程中,一些经销商将“中科灵芝孢子油”中的“中科”两字说成是“中国科学院”,某些做推销讲座的人士也被他们冠以“清华大学教授”的名号。这样的市场营销已经存在了不少日子,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没能及时给予核实也许情有可原,但是,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迟迟没有采取行动,对“中科灵芝孢子油”是否欺世盗名做出权威判断,至少是监管不力。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中科灵芝孢子油”何以会热销了这么久却一直平安无事。
在“中科灵芝孢子油”的背后,若有若无地站着一个名叫“中科”的企业。这究竟是怎样的一家企业,是否如有人担心的那样是另一个“权健”,也该有个像样的说法。也许深圳市场监管部门查出的问题只是个别经销商“乱来”的结果,即便如此,“中科”也应尽快露出真面目,对市场监管与舆论关切做出令人信服的回应。如果“中科”不想出面,监管部门得将其拉出来走两步。
去年12月初开始,四川绵阳某公司利用会议、讲座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一个多月时间内,吸引老人3000人次参加,高价售卖食品(含保健品)近20万元,且该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4月7日上午,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涪城区“春雷行动2021”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该案例。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春雷行动中,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个,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11件,案值71.63万元,处罚没款396.32余万元。
开讲座向老人虚假宣传
高价售卖食品、保健品近20万元
2021年1月26日,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涪城区一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此处挂有绵阳某公司的牌匾,还有氨糖、景寿康牌沙棘螯合钙、复合酶等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正待出售。经查,该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以及涉嫌利用会议、讲座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当天,涪城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对绵阳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及涉嫌虚假宣传进行查处。
经查明,该公司于2020年12月初开始从事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截止到案件调查终结,该公司仍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公司经营的海钰软骨素氨糖购进价格为160元/盒,销售价格为298元/盒;景寿康沙棘螯合钙购进价格为70元/盒,销售价格为138元/盒;复合酶购进价格为750元/套,销售价格为999元/套;中新纳豆购进价格为59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0元/盒;灵芝孢子油购进价格为510元/盒,销售价格为780元/盒。截止到案发,该公司共销售食品(含保健食品)总金额为196259.5元,现场扣押产品货值金额为7268元,涉案货值金额合计203527.5元,违法所得为54549.5元。
“该公司每天开3场会议或健康讲座,每场会议(讲座)有20人左右,案发时约有3000人次参加会议讲座,且全部是老年人。”4月7日,涪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在开讲座时还对老人进行虚假宣传,宣称所卖食品、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缓解疾病等功效。
据介绍,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54549.5元、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2035275元等处罚。
销售假冒“纳晨”牌单冻凤爪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10余吨
在涪城区“春雷行动2021”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一起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冷冻食品案例。
2021年2月2日,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称,涪城辖区一食品店经营的“纳晨”牌单冻凤爪属于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产品,请求予以查处。涪城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涉事产品,只有疑似假冒产品外包装空纸箱一个。执法人员随后调取管理公司入库记录,发现当事人在1月27日有登记品名为禾丰凤爪的记录,产地河北,320件,每件10KG,并在当事人经营地办公桌内发现销售票据若干,经清点共有19份标识为“纳晨爪”的销售票据。
执法人员迅速联系市场管理方调取该场所入库记录和监控视频,发现当事人于2月1日对其经营的“纳晨”牌单冻凤爪进行了转移。经综合分析,货物尚未转移出该市场。通过多方努力,执法人员在该市场另一冻库内找到“纳晨”牌单冻凤爪1024件,共计10.24吨,货值金额为354595元。
↑现场查获假冒“纳晨”牌单冻凤爪。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该案货值金额巨大,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刑事拘留1人。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从涪城区“春雷行动2021”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在省、市局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本次行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7万元,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11件,案值71.63万元,处罚没款396.32余万元,其中罚没金额1-10万元案件67件,10-100万元案件4件,200万元以上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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