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员工得了癌症医疗期是多少天呢,以及得了癌症吃什么好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抗肿瘤治疗是一场持久战。患者及家属在整个治疗期间总是要一趟趟地跑医院,而且每一次去医院,就会产生一笔支出。
除了治疗效果,治疗费用也是很多家庭非常担心的一个方面。通常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可以进行报销,但对恶性肿瘤病人来说,出院后的复诊与开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往往会出现举全家之力治疗的情况,而不菲的治疗费用也大大降低了患者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
而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进行补助,除了大家熟知的医保之外,今天要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就是特殊门诊,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国家政策,减轻经济负担。
什么是特殊门诊
通常情况下,我们把诊治包括癌症在内的特殊疾病的门诊叫做特殊门诊。由于医保只能报销住院期间的费用,而一些大病和慢性病,不一定需要住院,在门诊也可以做治疗,所以才有了特殊门诊。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癌症患者在术后稳定期门诊治疗减轻医疗费用。
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的放疗、化疗、晚期疼痛治疗都可以参与申请特殊门诊。
如何申请特殊门诊
1.初审申报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就医、购药。
2.医院初审
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
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
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
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特殊门诊报销流程
患者在所在定点医院特殊门诊进行购药或是治疗,患者可携带 医保卡/社保卡、身份证、《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清单/药品处方/检查报告等其它相关资料,直接在就医现场结算即可。
参保人员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可直接凭医保卡结算。
如果是异地特殊门诊治疗,患者需先自费药物和检查的费用,然后保留好费用清单、发票、门诊病历以及诊断治疗证明(如果还有其他证明材料,需要和申办特殊门诊所在地的社保局确认材料),凭借这些材料回当地社保局报销。
特殊疾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 起付线:每个地方政策不同。
2. 报销比例:超出起付线部分,恶性肿瘤门诊医疗费报销一般可达80%。
3. 最高支付限额:每个地方政策不同。
4. 超出部分报销,再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给予报销。
5. 患者需根据门诊特殊病种用药范围用药,与申请病种无关的药品、诊疗项目不予报销。另外,要严格按照门诊处方配药,超出每次可拿的用药量,超出部分所需费用由个人自付。
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不同
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可达85% ,五十岁以上的城镇职工在此基础上增加2% ,年龄达到六十岁则提升至89%,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获得的报销比例可增加6%,八十岁以上包括八十岁的老人可享受到93%的报销比例,整体来讲不能超过100%。
城乡居民,如果属于低档次缴费或者学生儿童,报销比例维持在50%,高档次缴费的则按照65%的比例进行报销。
本文讲到的是大致上特殊门诊的一个申请和报销的内容,但由于各地的医保政策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会有所变化,因此如果部分内容有所出入的可以致电当地医保局详细询问!
一听到“炎症”,很多人马上想到的就是感染、消炎……觉得没什么大事儿,更不会将“炎症”跟“癌症”“饮食”联系起来。其实长期的慢性炎症在体内会逐步击垮身体,甚至引发癌症。
近日,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专业委员会、中国营养学会社区营养与健康管理分会、中国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联合发布《抗炎饮食预防肿瘤的专家共识》。从抗炎饮食角度和我国居民膳食特点,提供防癌、抗癌的饮食策略。
《抗炎饮食预防肿瘤的专家共识》中指出,身体慢性低度炎症状态是诱发肿瘤的机制之一。通过改变饮食模式来调节机体的炎症状态是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膳食中的各种生物活性成分(包括能量与营养素)可影响人体内炎症反应过程。膳食模式与机体慢性炎症状态密切相关。
防癌抗癌多吃这几类抗炎食物:
1. 碳水化合物——全谷物。全谷物碳水化合物具有抗炎效应并有利于维持稳定血糖水平。全谷物碳水化合物可降低胰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的发病风险。
2. 脂肪——不饱和脂肪。单不饱和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可降低机体炎症水平,降低肥胖和肿瘤的风险。
3. 蛋白质——优质蛋白质。蛋白质的最好来源为鱼、家禽、鸡蛋、瘦红肉、低脂乳制品、大豆食品、坚果等,尽量少食用加工肉类。
4. 蔬菜和水果——占总食物重量2/3。理想的抗炎饮食中蔬菜和水果应占总食物重量的2/3。增加蔬菜水果的摄入可降低机体炎症标志物,对机体代谢产生积极影响。
5. 植物化合物——黄酮、花青素、丁苯甲酸酯。大量的细胞培养试验和动物实验显示,黄酮醇、花青素等多酚类植物化合物具有抗炎、抗氧化、抗癌作用,并具有协同抗癌作用。
6.茶——绿/红茶都有抗炎作用。茶多酚作为茶叶中的天然多酚植物化学物质,已被证明可有效预防结直肠癌,茶多酚能够阻断致癌物质亚硝酸胺在人体内的合成,同时还能抑制癌细胞的发展和突变。(via科普中国)
来源: 广东12320
大家在工作中难免会生病休息,甚至是住院治疗。其实不论是因生病住院还是因为意外住院都会影响到我们的正常工作,少则十几天,多则可能要休假几个月。那么员工在因病或者因伤不能上班的时候,国家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上都对劳动者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一起看看。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