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中科灵芝孢子油”被查处,号称是中科院产品能彻底治愈癌症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年来,保健品市场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屡屡曝出各种“坑人”的负面消息。比如,一些不良企业用小恩小惠吸引老年人参加活动,再通过所谓健康讲座等形式夸大疗效虚假宣传,很多老年人上了当,还为他们说话。很多类似的套路里,都是用“抗癌防癌”做噱头,甚至有的,直接把目标对准与病魔斗争的癌症病人——不仅坑财,耽误了治疗,还可能要命。
塑化剂超标148倍!
而所谓的功能性食品或保健品,只需经各种实验室实验及动物体内实验证明具有某种功能即可。
病情较重者:对不能承受手术、放疗、化疗者,生物治疗安全、高效,控制病情;
开讲座向老人虚假宣传
编辑/裴莹
门店负责人:“这些不能提。”
摸生鸡蛋有可能会感染禽流感
该人士还宣称,“化疗了,肿瘤很快缩小,甚至可以完全消失,效果很好。但要是不用生物治疗,不过两个月,肿瘤又会重新长出来,长得更快。怎么能不让它长起来呢?‘孢子油’、‘爱特’吃了就不长。”
在中科的门店,销售人员是这样说的,中科具有专利技术,可以将灵芝孢子中的萜三醇提炼出来,起到抗癌作用。但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内科主治医师段博识表示,这样的说法缺乏临床依据:三萜类是一个大类的化合物,包括了很多各种各样的三萜,在临床中没有把三萜类应用于抗肿瘤的治疗中,也没有大规模的临床实验证明三萜类有抗肿瘤的作用。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显示,禽流感病毒能在65℃加热30分钟,或在100℃煮沸2分钟的条件下杀死。
天眼查显示,前述“神药”的生产企业“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为中科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健康集团”)100%控股的子公司,而“中科健康集团”则是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南京地理所”)的参股企业——“中科院南京地理所”持股24.11%,是“中科健康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天眼查显示,除“中科院南京地理所”外,“中科健康集团”其余29位股东均为自然人,其中自然人王连安为持股32.89%的第一大股东,也是公司董事长,其它包括自然人冯敏在内的28人,合计持有公司剩余43%的股份。
据媒体报道,“中科灵芝孢子油软胶囊”除了涉嫌虚假宣传外,还存在质量问题——曾有媒体记者将在门店购买的批号为20190524的三瓶灵芝孢子油胶囊送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检测,报告显示“塑化剂”和“DBP”检测结果分别为19.4mg/kg和44.6mg/kg,分别超过国家标准的13倍和148倍。
这份检测证明显示,检测的样品名称为“中科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生产批号20190712),样品检验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至12月4日,委托单位是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检测项目包括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酶(DEHP,即塑化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检验方法为GB 5009.271-2016(第二法)。结果显示,塑化剂实测结果为1.23mg/kg,DBP实测结果小于0.3mg/kg。
该客服告诉记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中,对塑化剂和DBP的指导标准分别是1.5mg/kg,0.3mg/kg,所以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产品是合格的。
不过,除了媒体记者送检的产品检测超标外,据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栏目报道,还曾有市民也将购买的同款“灵芝孢子油”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的塑化剂检测结果为10.8mg/kg,DBP检测结果为2.7mg/kg,检验方法也为GB 5009.271-2016/第二法。结果显示,送检产品的塑化剂标准高出国家限值7.2倍,DBP高出国家限值9倍。
在联系清华大学医学院临床部进行询问时,该部门工作人员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目前该部负责对接联系的博导、硕导等中高级职称人员中,并没有一位叫王建华的主任医师。之后,记者又分别拨通了北京华信医院(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清华大学玉泉医院、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等相关部门电话了解情况。
其中,北京华信医院(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表示“查无此人”;清华大学玉泉医院表示,该院并无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员;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表示,该院所有医师情况均可在该院官网上查到,但记者在该院官网上并未查到有叫王建华的主任医师。
去年12月初开始,四川绵阳某公司利用会议、讲座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一个多月时间内,吸引老人3000人次参加,高价售卖食品(含保健品)近20万元,且该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4月7日上午,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涪城区“春雷行动2021”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该案例。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春雷行动中,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个,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11件,案值71.63万元,处罚没款396.32余万元。
经查明,该公司于2020年12月初开始从事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截止到案件调查终结,该公司仍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公司经营的海钰软骨素氨糖购进价格为160元/盒,销售价格为298元/盒;景寿康沙棘螯合钙购进价格为70元/盒,销售价格为138元/盒;复合酶购进价格为750元/套,销售价格为999元/套;中新纳豆购进价格为59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0元/盒;灵芝孢子油购进价格为510元/盒,销售价格为780元/盒。截止到案发,该公司共销售食品(含保健食品)总金额为196259.5元,现场扣押产品货值金额为7268元,涉案货值金额合计203527.5元,违法所得为54549.5元。
据介绍,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54549.5元、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2035275元等处罚。
执法人员迅速联系市场管理方调取该场所入库记录和监控视频,发现当事人于2月1日对其经营的“纳晨”牌单冻凤爪进行了转移。经综合分析,货物尚未转移出该市场。通过多方努力,执法人员在该市场另一冻库内找到“纳晨”牌单冻凤爪1024件,共计10.24吨,货值金额为354595元。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从涪城区“春雷行动2021”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在省、市局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本次行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7万元,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11件,案值71.63万元,处罚没款396.32余万元,其中罚没金额1-10万元案件67件,10-100万元案件4件,200万元以上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
真实效果真如所说般灵妙?